2018年6月24日星期日

法轮功藐视法律


李洪志虽是初中毕业,实际文化水平不过小学程度,经文错字连篇,讲法逻辑混乱,歪诗荒诞不经,屡犯低级错误。可他偏“打肿脸充胖子”,时不时秀文化、附风雅,装模作样,舞文弄墨,以此欺瞒世人、蛊惑众生。李洪志这个“宇宙主佛”自称他可以保护弟子,直到弟子修炼到“圆满”为止,那怕是弟子跑到月球上,太阳上也得到他的保护。可是,这个能保护弟子的“宇宙主佛”在《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说,对“旧势力”迫害大法弟子,直到把大法弟子迫害致死,他也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瞅着。
 法轮功这个跨国的邪教组织,无视他国的法律、法令、规章制度,干的尽是违反当地法律、法规的事情,其信徒受到国外政府法律制裁当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今每个国家的宪法都规定,公民有集会的自由,但是集会前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法轮功是世界性的邪教组织,在国外臭名昭著,因此法轮功在许多国家申请的集会,游行等均会遭到拒绝。在申请遇到拒绝时,信徒开始非法集会、游行,被判刑、拘留之事时有发生。2000年新加坡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和妨碍公务罪将其中15名法轮功分子逮捕并将他们送上法庭。2001年新加坡移民厅曾吊销法轮功成员李英的永久居民证,吊销熊昌磊和萧邵永的学生证,吴国瑞的学生证已经到期不得更新,原因是他们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和非法集会被判处徒刑或罚款。2006年,在俄罗斯大法弟子因非法集会,被警察关在铁笼子里做笔录。从2000年开始,法轮功信徒在新加坡、俄罗斯、加拿大、韩国、越南等国家因“妨碍公务罪”、“分发无准证光碟罪”、“无准证集会罪”以及“展示侮辱性文字的骚扰罪”多次被起诉和惩罚。

李洪志藐视法律,自1999年以来,我国针对邪教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初步形成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体系。20158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加大了对邪教的打击力度。可贼心不死的法轮功李洪志,在国内违法乱纪的同时,在境外同样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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