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永明不但因为巨额贪腐、逃亡海外而广为人知,他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密切的关系同样令人诟病,回顾闫永明在海外流亡的岁月,法轮功至少在其中扮演了三重角色:jackal(走狗)、swindler(骗子)和charlatan(吹牛者)。
——jackal(走狗)
闫永明与法轮功的交往可谓十分密切。2007年4月,由闫永明设立的“2007年特别精神信仰奖”,颁发给法轮功。投桃报李,法轮功网站则推出所谓的“人物特写”和专访,连篇累牍赞扬闫永明为“英雄”。但在这表面看似“惺惺相惜”的“和谐”场景背后,却是赤裸裸的金钱收买。闫永明为法轮功组织颁发的“特别精神信仰奖”,有50000新西兰币的奖金,这才是二者关系的根基。新西兰法轮功组织在收到闫永明的钱财之后,四处奔走,将闫永明包装成法轮功的“同情者”,为闫永明进行“征签”以助其获得新西兰公民身份。闫永明与法轮功组织的关系的实质不过是“金主”与“走狗”而已。
这一点其实颇为令人费解。李洪志多次表示对金钱没兴趣,因为未来的“法轮世界”到处都是金子,连石头都是金子。他还将法轮功标榜为“法轮净土”,对人世间各种肮脏交易特别是金钱交易表示不屑,可新西兰法轮功组织偏偏就在闫永明的“银弹”攻势下沦为了任人驱使的走狗,这实在令人深思。更令人不解的是,李洪志还将弟子们吹捧为“走在神路上”的“众神”,而人类则是“宇宙垃圾”,但法轮功弟子就这样被“宇宙垃圾”闫永明所驱使,这实在是咄咄怪事。不过,如果看到李洪志本人在西方反华势力的重金驱使下,为其充当先锋而四处奔走做派的丑态来看,为闫永明这个“金主”充当走狗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swindler(骗子)
在闫永明潜逃的问题上,法轮功是一个十足的swindler(骗子),它至少骗了两个人群:一个是弟子,一个是西方民众。2007年7月,被闫永明重金收买的新西兰法轮功学会为了完成闫永明的“征签”任务,诱骗新西兰弟子四处奔波,告诉弟子们闫永明因为同情法轮功而受到迫害,要征集签名要求新西兰政府给他公民权。受骗的弟子们坐了一整夜的车来到现场,不辞辛苦地为其进行“征签”,这次活动回程时还发生了严重车祸,一人肋骨骨折,一名不到一岁的婴孩头部被玻璃刺。法轮功欺骗弟子令人不齿。据说闫永明自己也雇用了一些人帮他征签,签一个十块钱,可怜的新西兰弟子连这个辛苦钱都没收到,稀里糊涂做了一回冤大头。
而新西兰的民众同样被骗不已,他们本是抱着宗教信仰自由、尊重人权的初衷,却被法轮功的鬼话所骗,稀里糊涂为一个通缉犯进行签名,无形中成了助纣为虐的帮凶。法轮功欺骗了新西兰民众的善良,而他们却整日大言不惭地高喊“真善忍”。
——charlatan(吹牛者)
闫永明为了躲避法律制裁,寻找政治庇护对法轮功进行了收买。但问题是,闫永明为什么找上了法轮功而不是其它的组织和群体?这与法轮功组织的不断自我吹嘘和“忽悠”密切相关。李洪志自称“宇宙主佛”,有“隐身、搬运、定物、思维控制”的四大“功能”,还自称有无数“法身”可以对弟子施加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的保护,还在媒体中编造了大量的“神迹”,对于有病乱求医的闫永明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选择。只可惜“神通”终究只是传说,一到关键的时候就掉了链子。
而从更为现实的层面,法轮功还吹嘘自己有为闫永明之流帮助提供“庇护”的能耐。法轮功组织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下成了反华势力的急先锋,同时他们又把同西方反华势力交往的消息和新闻大肆报道、放大,制造一种自己在西方社会颇为“玩儿得转”的形象,以此招降纳叛、聚敛钱财。他们与民运分子打得火热,同“藏独”分子眉来眼去,同“疆独”分子相互勾结,还同“台独”分子相互勾搭……制造了自己可以为作奸犯科者提供“庇护”的假象。近些年来,法轮功分子更做起了“难民”生意,声称可以创造条件为闫永明之流获得在国外的合法身份。闫永明正是被这种假象所欺骗而上当,居然把法轮功当做了最后的“救命稻草”。在中、新法律合作深入推进的大潮下,法轮功的“牛皮”立马显出了原形。可笑的是,闫永明本来就是个贪腐的“大忽悠”,谁想在逃避法律制裁的过程中却遇到了法轮功这个更大的charlatan(吹牛者),最终无路可走而投案自首,实在有“所托非人”的之感。
jackal(走狗)、swindler(骗子)和charlatan(吹牛者),法轮功组织在闫永明逃亡的过程中充分自证了自己的角色,在这些角色中却独独不见他们自诩吹捧的“真善忍”和“法轮净土”之态,真伪由此立见,而这三个身份正是法轮功本质的最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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