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宗教团体发出的“倡议书”旗帜鲜明,充分体现了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的使命担当,充分体现了宗教界遏制邪教蔓延的坚定立场,充分体现了宗教界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贡献力量的强烈愿望。
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是维护宗教界自身利益的现实需要。近年来,邪教组织将魔掌伸向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公开与合法宗教争地盘、抢人头,笼络或恐吓教职人员。邪教对宗教的传播和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伤害。
宗教界从维护宗教的传播和宗教的健康发展出发,必须参与到反邪教工作中来。“强身健体,百毒不侵”。针对邪教组织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渗透等严重现象,宗教界、特别是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着力加强爱国爱教思想教育,大力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力开展信仰建设,重视自身信仰理论和基本教义研究,坚持正信正行,稳固自身信仰根基,提高对邪教的识别力和免疫力,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中有关惩治邪教组织的内容,提高依法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不断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严格宗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警惕邪教组织的各种引诱、欺骗手段,坚决防止邪教组织的拉拢、渗透与侵蚀。不断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等着力抓好相关制度的落实,不断推进自身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是适应当前反邪教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反邪教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反邪教斗争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受各种复杂因素影响,邪教问题仍然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其传播、蔓延、渗透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防范和遏制邪教传播蔓延,事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需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需要包括宗教界在内的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使命要求。宗教界在推进自身建设、不断增强自身防范能力和免疫能力的同时,还要协助党和政府依法治理邪教。
协助辨识邪教,及早发现和甄别邪教。广大宗教界人士、特别是高僧大德,普遍具有丰富而深厚的宗教学养,针对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具有天然的甄别优势,能够及时发现哪些是正统宗教,哪些是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优势,及时识别盗用宗教名义、歪曲利用宗教信仰术语误导群众的非法活动,及时发现具有邪教特征的非法组织,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协助政府部门做好邪教组织的甄别、定性、处理等工作。
参与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宣传教育,具有独特的优势。从维护宗教信仰、维护教职人员队伍稳定和广大信众信仰需求出发,宗教界人士具有参与反邪教宣传教育的内生动力和愿望要求。从宗教界人士自身具备的宗教素养来看,大多具备能讲清宗教与邪教区别、特别是能从教理教义教规方面讲清邪教本质特征的能力。反邪教工作迫切需要宗教界参与到反邪宣传教育活动中来。
宗教参与反邪教工作,既是促进宗教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回应时代与社会需要的使命要求。只要宗教界团结一致,坚持正信正行,以实际行动担当起社会责任,一定能为有效遏制邪教发展蔓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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