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以22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以及29日针对李洪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缉令》为标志,中国政府依法作出了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决定。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如果当年不及时取缔法轮功,不知道还要害多少人。
李洪志实施精神控制,很多痴迷人员精神失常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在精神上控制痴迷人员,以种种方式对其成员不断强化心理暗示和自我暗示,把他们的人生追求从社会实践引向虚无缥缈的境地,以保证其痴迷人员效忠自己。李洪志神化教主,要求练习者绝对服从其役使,鼓吹“上层次”、“求圆满”谬论,并威胁背叛者将“形神全灭”。同时要求练功者不光练功,还要“学法”,反复背诵,反复抄写,必须与其它学说一刀两断,甚至不能看书,不能读报,必须把其它念头统统了结,达到非法轮功不练、非“法轮大法”不信的痴迷状态。
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法轮功练功者消沉、麻木,失去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感,但对“修炼”、“弘法”却染上一种病态的执著和疯狂,甚至自杀、自残或精神失常。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庄头村原法轮功修炼者刘均瑞 1997年4月听信别人传言,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说:“迷上‘法轮功’不久,我就开始走火入魔,性格变得很偏执……慢慢人们与我逐渐疏远,自己感到越来越孤独。”北京密云县康各庄农民孙凤芹,在练“法轮功”时走火入魔,从二楼阳台“飞升”时坠楼,将腿摔断。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前,全国有136人在李洪志诱骗下“放下生死”自杀身亡,仅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省、市的7家医疗机构收治的因修炼法轮功导致精神障碍的就有100多例。 如果当年不及时取缔法轮功,将会有更多的人精神失常和自杀身亡。
李洪志聚敛巨额财富,很多痴迷人员失去钱财
李洪志宣称法轮功组织不图钱、不谋利,实际上是欲盖弥彰。法轮功组织为攫取痴迷人员钱财,大量组织书籍、画像、音像制品、练功服、徽章、练功垫等法轮功系列产品的非法出版和生产、销售。1993年,法轮功初期发展阶段,李洪志授意各地负责人,让他们拿着自己的照片,去卖给学员3元一张。李洪志声称看病不收费,却暗示病人在功德箱里捐款,而且每次不少于100元。据原法轮功大法研究会骨干王治文透露,从1992年6月到1994年12月,李洪志在国内一共办班56期,经他手办的班就有十三期,每次李洪志都收听课费,每课2小时,每人收听课费人民币50元,收入由李洪志和当地气功研究会六四分成。这样下来,光经王治文之手办的班,李洪志敛财150万元。李洪志靠盘剥法轮功练习者的血汗钱,聚敛巨额财富,成为暴发户。
一些痴迷的法轮功痴迷人员为了早日“圆满”而大积所谓“奉献能长功”的“威德”,有的省吃俭用,捐出了全部的积蓄;有的把仅有的养老金也“奉献”出来了。原淄博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杜曰仲,为了“上层次”、求“圆满”,先后被骗去近10万元,最后落了个负债累累、倾家荡产的下场;陕西省周至县高春阳在九十年代九十曲全村远近闻名的老板,可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原有的万贯家产因向法轮功组织捐献、外出“弘法”等很快荡然无存,最终成了几天都吃不上一顿饭的穷光蛋;辽宁省原法轮功痴迷者石晓岩被骗走了现金12万元;北京市法轮功痴迷者张光政被先后骗走47万元;辽宁省法轮功痴迷者杨丽红、蔡美玲被骗财达47.65万元……无数弟子的倾家荡产填满了李洪志的钱袋子。如果当年不及时取缔法轮功,将会有更多的人失去更多的钱财。
李洪志反对科学知识,很多痴迷人员荒废学业
李洪志极力反对青年学子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他反反复复地对现代科学、文化、教育进行大肆诬蔑,宣扬“读书无用论”歪理,蛊惑弟子不好好学习,坐等天上掉馅饼,“每个人从他出生的时候一生就已经安排好了,……长大了之后他上哪个学校,上哪个大学,毕业了之后做什么工作,其实我看都是定好了的。”“一切都安排好了。为什么还要教育?”(一九九八年《欧洲法会讲法》);“现在学校在教育上不能使孩子向善,放纵孩子的思想……”(《北美巡回讲法》)诱惑发展“小弟子”,“有许多小孩是有来头的,都是要得这个法的”(《济南讲法答疑》),还散布“文盲识字”、“高考神迹”等“神迹故事”。
法轮功练习者陷入歪理邪说的迷魂阵中后,被受骗、被洗脑,丧失了其有限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理智,追随所谓“救世主”、“圆满”,尤其是一些青少年,受法轮功歪理邪说毒害,混淆对科学文化的正确价值观,失去了学习兴趣。 肖雪一位充满青春活力的大学生,从小酷爱美术的她为自己设计了一个“世外桃源”式的美好世界,遇到法轮功后,放弃了学业,走上街头弘法护法,最后走进了劳教所;新乡市获嘉县人李英,曾以高分考取医学院,暗中练法轮功,到了大二,有四门功课不及格,到了大四,竟然一共有十多门功课不及格,因学分不够拿不到毕业证;沂水县李彬,在如愿以偿地考取大学后,把一切业余时间都放在了学法练功上了,每次学业考试都是勉强及格,后来居然主动离开了学校,放弃了学业;湖南娄底市阳高,相信了法轮功后,以为李洪志一定能保自己进大学,把精力花在练功学法上,结果不仅没能考取重点大学,连一般大学的门也没有能进……通过推行邪教教育、邪教恶义来毒害学子们的求学之路,可谓一箭双雕。如果当年不及时取缔法轮功,将会有更多的学子动摇努力拼搏追求科学知识的信心而荒废学业。
李洪志湮灭亲情,很多痴迷人员家破人亡
为了让法轮功习练者死心塌地跟随他修炼,以达到控制弟子的目的,李洪志告诫弟子修炼要放弃亲情。李洪志说:“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修者忌》)“修炼就得在这魔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着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呢?就是人中有情,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要求法轮功人员把“修炼成佛”当成做人的唯一目的和第一要务。
很多法轮功人员精进修炼后,按照李洪志放弃亲情的要求,舍弃了对家庭的依恋,他们不再向往美好的生活,不再珍惜幸福的家庭,不再把亲人当亲人看待,抛弃夫妻爱,无视骨肉情。刘长红原是辽宁省丹东市一所小学的班主任,在父母的眼中,她是一个“好女儿”,在弟弟的眼中,她是一个“好姐姐”。但1998年刘长红练上了法轮功后,就像换了一个人,对家失去了感情,常常夜不归宿,后来干脆八九天不回家,当弟弟不幸患上了白血病,刘长红毅然拒绝给弟弟捐献骨髓,无情地抛弃了姐弟情;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通讯站的工程师张坚受李洪志及法轮功的毒害于1999年2月跳楼自杀后,60多岁的父母失去了这个独生子,生活无人照顾,终日以泪洗面;天津市蓟县农民冯立凤被李洪志的的歪理邪说所迷惑,1999年3月投河自杀后,年仅12岁的儿子和6岁的女儿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学习成绩也明显下降,他的丈夫既要打工挣钱,又要照顾两个孩子,痛苦不堪,冯立凤年迈的母亲每当想起女儿被法轮功害得性命不保,家庭破碎,就泪流满面……一个个原本美满的家庭蒙受了无尽的压力和痛苦。如果当年不及时取缔法轮功,将会出现更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
李洪志鼓吹“疾病业债”,很多痴迷人员贻误治疗
李洪志基于他的“疾病业债说”,把医学、生理学的问题归结为善恶报应,人的苦乐祸福都是由前世的“业力”决定的,现在生病,是因为上辈子做了坏事,造了“业”,得病受苦是对前世恶行的一种惩罚。正是基于这么一套歪理谬论,他反对有病看医生服药,指责“练功吃药就是不相信练功能治病。”他还神秘兮兮向练习者打保票说:“你的心如果摆正的话,相信练功能练好,把药停了,不去管,不去治,就有人给你治了。”李洪志吹嘘“三巴掌治好罗锅”,同时授意痴迷人员编造“万人调查”的假报告,杜撰“功到病除”的假案例,怂恿修炼者天天交流“信则灵、练就行”的假心得。
在李洪志诱使下,成百上千的法轮功练习者误入歧途,为求“消业”有病不医,有药不服,贻误了治疗的机会,毁坏了健康。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52岁的王守金和他父亲王庆润,都患肝硬化,讳疾忌医,小病拖成了大病,于1998年农历腊月底3天内先后去世;河南省确山县古城乡的农民张延杰,得了冠心病,相信“金光闪闪的法轮”给自己祛病消灾,坚持练功,1999年农历5月17日,张延杰停止了呼吸;湖南省衡阳市的退休职工柏云秀,1995年夏天开始练习法轮功,原来她经常发热,睡觉时脚不能盖东西,每天清早,她点燃香火,跪在李洪志“神像”面前顶礼膜拜,1998年12月10日,柏云秀病情急剧恶化而死去了……按照师父的话去做,有病不医治,其结果必然死亡。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前,全国有1400多人因练法轮功死亡。如果当年不及时取缔法轮功,必然会有更多的人失去生命。
李洪志蛊惑“除魔修行”, 很多痴迷人员残杀他人
李洪志在其“讲法”中多次提到,破坏“大法”的就是“魔”,“如果它从你身上离开的早,你就会四肢无力,从此以后,一辈子都这样,因为人的精华被它提的太多了;它要从你身上离去的晚,你就是个植物人,下半辈子你只一口气儿躺在床上。”(《转法轮》)李洪志明确“指示”,“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 至于“除魔”的具体方法,则由法轮功练习者八仙过海,各逞其能。
一些法轮功痴迷分子在李洪志“除魔说”的煽动下,失去理智,丧心病狂,残忍杀害亲人和其他无辜平民,疯狂剥夺他人生命,场面惨不忍睹。承德的李宗桥、冯树清夫妇被修炼法轮功的儿子李亭杀死在睡梦中;黑龙江的法轮功弟子关淑云把自己9岁的亲生女儿戴楠当魔活活掐死;辽宁省辽河油田职工、法轮功练习者佟岩将6岁的女儿徐澈用菜刀杀死在自家床上;江苏吴江市吴德桥残忍砍死妻子;湖南省浏阳市李远根残忍杀害小姨子陈晓茗;两名新疆法轮功人员林春梅、温玉平勒死女服务员;长春驱魔案中的法轮功人员金明东、俞雪微、高洪庆、王海鹏殴打肖荣致死……可见一斑,李洪志的“除魔说”对法轮功痴迷者的危害是多么的深入骨髓和灵魂。如果当年不及时取缔法轮功,必然会有更多的人丧命在“除魔刀” 下。
中国政府依法对法轮功邪教组织予以取缔,挽救了无数个痴迷者及家庭。顺昌逆亡,邪教法轮功终将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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