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8年4月30日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挪威特罗姆瑟大学教授詹姆斯·路易斯的专著《法轮功:精神战与殉葬》,该书集中讨论“法轮功”和暴力,关注李洪志的教义是如何促使习练者“故意寻求”折磨及殉教。为方便反邪教人士参阅,中国反邪教网将陆续摘编翻译该书部分内容,部分题目系编者所加。
《法轮功:精神战与殉葬》(摘编六 ):“法轮功”是一个大肆渲染精神战争的邪教组织
自2001年开始,“法轮功”练习者的一大重要任务就是要“发正念”,其目的是为了“驱除邪恶、黑暗的偶像,堕落的魔鬼,并且要铲除共产主义邪恶的鬼怪,以及共产党其他层面的所有的邪恶分子”。在具体的宣传中,“法轮功”信徒纷纷默默背诵其头目李洪志的两句亲传咒语,而且要求“每天早上六点练功五到十分钟”,中午接着练习,下午六点继续练习,午夜十二点还要练习(皆以北京时间计);最佳的练习方式是静坐冥想,同时比照着其中一套手势进行模仿比划。这两句咒语必须用中文默诵,对于不通中文的信徒还专门提供了中文发音指南手册,以下是这两句咒语的 “官方”翻译版本:
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法正天地,现世现报。
默默背诵完这两句咒语后,“法轮功”信徒还要凝神聚力大声说出“灭”字(意为消灭、铲除、终结)。“灭”字必须具有强大的力量,就像整个太空一样大,囊括万物,无一遗漏。
为了理解“法轮功”的暴力成分,要先理解暴力是源自意想(“法轮功”信徒要说是源自神灵),这一点是很重要的。一旦某一信徒已经大量诵读李洪志的传教经文和演讲,尤其是李洪志演讲后的问答环节手稿,那么这一信徒将会被灌输一个充满冲突矛盾的世界观,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法轮功”的信徒们每天经受着不断的打击伤害,有邪恶力量、外星人试图控制他们。而这一切的大背景,也就是要让这些信徒相信这个世界是一个黑暗动荡的战场,以此来说明即将来临的劫难受到严重威胁,所以只有李洪志最忠诚的信徒才会获得救赎。
在这场战争中,“法轮功”信徒们有多种战斗方式,李洪志不让信徒们用枪或弹药来武装自己,也不要他们去囤粮食,他的意思也就是说“法轮功”信徒都是无形的战士,并不需要这些东西来战斗。除此之外,李洪志也指示其信徒不可以将这些内部的教义透露给外人。 正因为如此,外部观察人士常常误将“法轮功”视为一种“非暴力的”(Junker 2016, 6)甚至是爱好和平的运动。然而,“法轮功”给中国共产党贴上邪恶的标签,称之为“堕落的魔鬼”,并且要求其信徒大肆宣传“惩罚”和“根除”的思想,以此来对抗这些邪恶的敌人,每天四次,天天如此对外散播,这样一来,怎么听都不像是一个爱好和平的运动会做出来的事。恰恰相反,“法轮功”其实是一个大肆渲染宣传精神战争的邪教组织,类似于某些基督教徒所宣扬的为战胜魔鬼而进行的灵属战争。
李洪志曾宣扬,那些被称为“好的因果轮回”是一种白色的物质,称之为德;而“坏的因果轮回”就是一种黑色的物质,李洪志称之为“因果报应”。
德是一种白色的物质,不过跟我们一直所认为的某一个人的某些元神,某些意识形态所不同,德是一种完全物质化的存在。因此,年纪大的人会常常说到积德,或失德,他们这么说是完全正确的。这些德形成一个场域围绕在人体周围……除了白色的德之外还存在着一种黑色的物质,我们称之为因果报应,在佛教里叫做坏的因果轮回。白色物质与黑色物质都同时存在着,而二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白色的物质德只有在我们忍受苦难、遭受挫折、或者施行了善举之后才会得以实现,然而黑色的物质,也就是因果报应会在我们做了恶事、错事、或者是欺凌他人之后便会降临(李洪志2003 [1995])。
通过修炼,通过做好事,通过忍受苦难,每个人都可以将自己的黑色物质转化成白色物质,李洪志的教条思想尤其强调忍受苦难给人带来元神的益处。所以在其经文《转法轮》中,他明确表示,“你们可以通过经历苦难折磨把你们的黑色物质转化成白色物质”(同上,37)。而且,更加直白地在同一本书的开头部分写道,“忍受苦难就是为了偿还你因果轮回的债”(同上,5)。李洪志还说,他已经将其信徒的大部分因果报应驱除殆尽了,不过还刻意留下了一些以用来考验他们,让他们能够塑造自己的心性(大概就是说元神里面的天性):
为什么你们会遇到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都是由你们自己的因果轮回造成的考验而已。我们已经清除了很大一部分了,留下了很小的一部分作为你们在提升自己的心性的每个阶段上都会遇到的障碍困难,以此来让你们抛弃自身繁多的杂念,坚定接受考验。
每个人也可以通过忍受他人的骚扰或打击来获得更多的白色物质,不过条件是他们不能进行反抗只能悄悄忍受:
如果一个人正在咒骂或欺凌他人,那么他就是在向那人抛洒自己的德;而那人遭到冤枉、忍受损失和痛苦,那么他就会得到德以作为补偿。这个人现在正在咒骂别人,正在此时,他的一份德就正飞向受到咒骂的那个人。他越是咒骂得多,他丧失的德也就越多。同样,对于殴打别人或侮辱别人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
因此,这个过程是一种精神吸血鬼行为,不仅有利于其信徒对人施暴,而且使他们能够对压迫者进行确切的报复--这一点我们已经在本章开头部分提到,已经成为了李洪志教条思想的核心主题,即要反抗压迫者。在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对抗中,这种所谓黑物质与白物质的交换让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信徒对此的不一样的理解,也就是为什么在与警察的冲突中这些信徒往往主动要求警察施暴或伤害:
李洪志说,“如果一个人揍了另一人,他就失去了自己的白色物质(即德或道德),而且转移到了被揍的那个人身上,失去白色物质的那块地方会被黑色物质(也就是因果报应)填满。”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这解释了为什么“法轮功”信徒都喜欢去公共场合制造事件以期待被警察抓起来,或者用他们的话说被残暴对待。如果警察要打你,那么警察的德就会跑到你身上,而且警察的身上会充满因果报应。也就是说,警察失去了自己的德,而你却赢得了德。
正是这种对于因果轮回的奇怪教义,使得很多的“法轮功”信徒走上主动寻求压迫的道路:而在看不见的元神层面,往往事情的发生都是由于这些信徒在攻击警察人员,而并不是像他们口口声声所说的那样遭受到警察的迫害。更严重的是,信徒们都相信自己是胜利者,因为获得了德。这就是“法轮功”的忍受教义的黑暗面所在。
我注意到那些对李洪志抱有同情心的观察人士忽略或轻描淡写李洪志关于该“如何杀死”那些魔鬼的教义(李洪志1994a)。加上李洪志对于任何反对或者是稍微批评“法轮功”的人都称之为魔鬼,这是其对灾难的解决方法。此外,由于李洪志的教义称,一旦某一“法轮功”练习者受到启示,那么他伤害到的每一个人都会上升到天堂,暴力伤害发生的几率也就大大提高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如果即将要被伤害的人知道的话,他就会伸长了脖子恳求你去杀害他,因为他十分乐意,非常想要你去杀害他”(李洪志1998a)。根据大陆的新闻报道,有时候这些教条理解的方式太过于悲剧,因为“法轮功”练习者受到教唆,把他们的亲人视为他们练习“法轮功”的障碍(也就是那些伪装起来的魔鬼)而残忍将他们杀害。
《法轮功:精神战与殉葬》(摘编六 ):“法轮功”是一个大肆渲染精神战争的邪教组织
自2001年开始,“法轮功”练习者的一大重要任务就是要“发正念”,其目的是为了“驱除邪恶、黑暗的偶像,堕落的魔鬼,并且要铲除共产主义邪恶的鬼怪,以及共产党其他层面的所有的邪恶分子”。在具体的宣传中,“法轮功”信徒纷纷默默背诵其头目李洪志的两句亲传咒语,而且要求“每天早上六点练功五到十分钟”,中午接着练习,下午六点继续练习,午夜十二点还要练习(皆以北京时间计);最佳的练习方式是静坐冥想,同时比照着其中一套手势进行模仿比划。这两句咒语必须用中文默诵,对于不通中文的信徒还专门提供了中文发音指南手册,以下是这两句咒语的 “官方”翻译版本:
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法正天地,现世现报。
默默背诵完这两句咒语后,“法轮功”信徒还要凝神聚力大声说出“灭”字(意为消灭、铲除、终结)。“灭”字必须具有强大的力量,就像整个太空一样大,囊括万物,无一遗漏。
为了理解“法轮功”的暴力成分,要先理解暴力是源自意想(“法轮功”信徒要说是源自神灵),这一点是很重要的。一旦某一信徒已经大量诵读李洪志的传教经文和演讲,尤其是李洪志演讲后的问答环节手稿,那么这一信徒将会被灌输一个充满冲突矛盾的世界观,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法轮功”的信徒们每天经受着不断的打击伤害,有邪恶力量、外星人试图控制他们。而这一切的大背景,也就是要让这些信徒相信这个世界是一个黑暗动荡的战场,以此来说明即将来临的劫难受到严重威胁,所以只有李洪志最忠诚的信徒才会获得救赎。
在这场战争中,“法轮功”信徒们有多种战斗方式,李洪志不让信徒们用枪或弹药来武装自己,也不要他们去囤粮食,他的意思也就是说“法轮功”信徒都是无形的战士,并不需要这些东西来战斗。除此之外,李洪志也指示其信徒不可以将这些内部的教义透露给外人。 正因为如此,外部观察人士常常误将“法轮功”视为一种“非暴力的”(Junker 2016, 6)甚至是爱好和平的运动。然而,“法轮功”给中国共产党贴上邪恶的标签,称之为“堕落的魔鬼”,并且要求其信徒大肆宣传“惩罚”和“根除”的思想,以此来对抗这些邪恶的敌人,每天四次,天天如此对外散播,这样一来,怎么听都不像是一个爱好和平的运动会做出来的事。恰恰相反,“法轮功”其实是一个大肆渲染宣传精神战争的邪教组织,类似于某些基督教徒所宣扬的为战胜魔鬼而进行的灵属战争。
李洪志曾宣扬,那些被称为“好的因果轮回”是一种白色的物质,称之为德;而“坏的因果轮回”就是一种黑色的物质,李洪志称之为“因果报应”。
德是一种白色的物质,不过跟我们一直所认为的某一个人的某些元神,某些意识形态所不同,德是一种完全物质化的存在。因此,年纪大的人会常常说到积德,或失德,他们这么说是完全正确的。这些德形成一个场域围绕在人体周围……除了白色的德之外还存在着一种黑色的物质,我们称之为因果报应,在佛教里叫做坏的因果轮回。白色物质与黑色物质都同时存在着,而二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白色的物质德只有在我们忍受苦难、遭受挫折、或者施行了善举之后才会得以实现,然而黑色的物质,也就是因果报应会在我们做了恶事、错事、或者是欺凌他人之后便会降临(李洪志2003 [1995])。
通过修炼,通过做好事,通过忍受苦难,每个人都可以将自己的黑色物质转化成白色物质,李洪志的教条思想尤其强调忍受苦难给人带来元神的益处。所以在其经文《转法轮》中,他明确表示,“你们可以通过经历苦难折磨把你们的黑色物质转化成白色物质”(同上,37)。而且,更加直白地在同一本书的开头部分写道,“忍受苦难就是为了偿还你因果轮回的债”(同上,5)。李洪志还说,他已经将其信徒的大部分因果报应驱除殆尽了,不过还刻意留下了一些以用来考验他们,让他们能够塑造自己的心性(大概就是说元神里面的天性):
为什么你们会遇到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都是由你们自己的因果轮回造成的考验而已。我们已经清除了很大一部分了,留下了很小的一部分作为你们在提升自己的心性的每个阶段上都会遇到的障碍困难,以此来让你们抛弃自身繁多的杂念,坚定接受考验。
每个人也可以通过忍受他人的骚扰或打击来获得更多的白色物质,不过条件是他们不能进行反抗只能悄悄忍受:
如果一个人正在咒骂或欺凌他人,那么他就是在向那人抛洒自己的德;而那人遭到冤枉、忍受损失和痛苦,那么他就会得到德以作为补偿。这个人现在正在咒骂别人,正在此时,他的一份德就正飞向受到咒骂的那个人。他越是咒骂得多,他丧失的德也就越多。同样,对于殴打别人或侮辱别人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
因此,这个过程是一种精神吸血鬼行为,不仅有利于其信徒对人施暴,而且使他们能够对压迫者进行确切的报复--这一点我们已经在本章开头部分提到,已经成为了李洪志教条思想的核心主题,即要反抗压迫者。在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对抗中,这种所谓黑物质与白物质的交换让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信徒对此的不一样的理解,也就是为什么在与警察的冲突中这些信徒往往主动要求警察施暴或伤害:
李洪志说,“如果一个人揍了另一人,他就失去了自己的白色物质(即德或道德),而且转移到了被揍的那个人身上,失去白色物质的那块地方会被黑色物质(也就是因果报应)填满。”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这解释了为什么“法轮功”信徒都喜欢去公共场合制造事件以期待被警察抓起来,或者用他们的话说被残暴对待。如果警察要打你,那么警察的德就会跑到你身上,而且警察的身上会充满因果报应。也就是说,警察失去了自己的德,而你却赢得了德。
正是这种对于因果轮回的奇怪教义,使得很多的“法轮功”信徒走上主动寻求压迫的道路:而在看不见的元神层面,往往事情的发生都是由于这些信徒在攻击警察人员,而并不是像他们口口声声所说的那样遭受到警察的迫害。更严重的是,信徒们都相信自己是胜利者,因为获得了德。这就是“法轮功”的忍受教义的黑暗面所在。
我注意到那些对李洪志抱有同情心的观察人士忽略或轻描淡写李洪志关于该“如何杀死”那些魔鬼的教义(李洪志1994a)。加上李洪志对于任何反对或者是稍微批评“法轮功”的人都称之为魔鬼,这是其对灾难的解决方法。此外,由于李洪志的教义称,一旦某一“法轮功”练习者受到启示,那么他伤害到的每一个人都会上升到天堂,暴力伤害发生的几率也就大大提高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如果即将要被伤害的人知道的话,他就会伸长了脖子恳求你去杀害他,因为他十分乐意,非常想要你去杀害他”(李洪志1998a)。根据大陆的新闻报道,有时候这些教条理解的方式太过于悲剧,因为“法轮功”练习者受到教唆,把他们的亲人视为他们练习“法轮功”的障碍(也就是那些伪装起来的魔鬼)而残忍将他们杀害。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詹姆斯·路易斯 童福(编译)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15:57
(责任编辑:辛木)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15:57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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