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8年4月30日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挪威特罗姆瑟大学教授詹姆斯·路易斯的专著《法轮功:精神战与殉葬》,该书集中讨论“法轮功”和暴力,关注李洪志的教义是如何促使习练者“故意寻求”折磨及殉教。为方便反邪教人士参阅,中国反邪教网将陆续摘编翻译该书部分内容,部分题目系编者所加。
《法轮功:精神战与殉葬》(摘编六 ):解读“1.23”自焚事件
2001年1月23日,也是当年农历除夕,“法轮功”信徒选择在天安门广场自焚,后来称为“1.23事件”。自焚者中包括一名才华横溢的年轻音乐系大学生和一个12岁的女孩儿。尽管安保部门在短时间内扑灭了火灾,但仍有1人在广场上死亡,4人严重烧伤; 其中一名烧伤患者随后死亡。
据幸存的自焚者表示,这起悲惨事件是由一名名为刘云芳的修炼者做的一个梦引发的。
7名自焚者有:云芳、王进东,刘葆荣以及两对母女——郝惠君和陈果,以及刘春玲和刘思影。这些人分成几组进入广场,胳膊夹着装满汽油的雪碧瓶藏在腋下。他们还带着两片剃刀刀片来打开瓶子,还带了两个打火机(以防一个打不着火)用来点火。 他们预先已商量好会在下午2:30同时自焚。在原定的7个人中,刘云芳和刘葆荣在自焚前就被拦了下来了。据刘云芳介绍,
我用刀片把瓶子划破,将一瓶汽油浇在身上,丢下刀片,我立即拿着打火机打火……,却被几个警察当场制止。这让我大失所望,拼命的挣扎着大声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约不到10分钟警察就把我拉上了车,送到北京看守所。
由于之前许多“法轮功”示威活动都集中在天安门广场上进行,当天,有许多穿着制服和便服的安保人员分散在广场周围——这无疑挽救了大部分自焚者的性命。自焚事件发生几年后,当时的组织者之一王进东描述了他自己的经历:
不管别人如何,为“大法”,我[认为我]必须成功。当我走到[天安门广场]纪念碑东北侧时,前边有4个便衣警察并排向我走来,他们的目光直盯着我,这时我看再不动手就来不及了,立即用手中早已准备好的单面刀片隔着毛衣把瓶子划破了,丢下刀片后,左手拿着打火机,这时警察的步子正在加快,他们一看我手拿着打火机,不知我在干什么,他们同时愣住了。在和他们距离约10步左右的时候,我把火机按下了,顷刻间大火把我吞噬了……空气在大火的带动下发出呼呼声响,突然的缺氧使我透不过气来,心里却很清楚目的就要实现了。
这时不知警察用什么东西(后来看过“自焚事件”报道录像后,我知道是用灭火毯)往我身上压,我用脚把警察蹬到一边两次,拒绝为我灭火。一会儿有人用灭火器对着我上下乱喷,火立即就灭了。我大失所望,站起来就大声喊到:“真、善、忍是宇宙大法,是世人必尊之法,师父[李洪志]是宇宙主佛。”不断反复地喊。他们正准备去开车时,突然听见有人大声喊到:“那边也着火了。”他们留下一个人看我,余下的人都飞快跑向别的几个功友自焚的地方。我继续喊着口号,约不到10分钟,警察开车到我身边,把我推上警车送到一所医院。
“法轮功”迅速撇清关系,称此次事件与其无关。由“法轮功”修炼者创建的新唐人电视台之后还制作了一段广为流传的视频《伪火》。
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发生前后,其他“法轮功”信徒自杀或企图自杀的事件接二连三地在中国发生,但几乎没有观察员提醒大众关注这些事件。
当时在天安门广场上的CNN记者当时的新闻报道为:
CNN的制片人和摄影师看到一个人坐在人行道上,把汽油倒在衣服上,然后把自己点着。除夕下午,积雪堆积在广场上,火焰高高地窜入灰蒙蒙的空中。警察赶到他身边并在几分钟内将火扑灭,同时,安保人员赶到广场中心的人民英雄纪念碑附近。当CNN员工被武警制止拍摄时,他们目睹了另外四人在自焚。自焚人员双手高高举过头顶,慢慢地摇晃着,身上的衣服被火焰撕碎......
警方向CNN工作人员发表了声明,确认一人死亡,四人受伤。警方说还有一个带着两瓶汽油的人在现场被拘留。根据这份声明,“法轮功”信徒在“邪教”领导人李洪志的指导下自焚(麦康瑞MacKinnon 2001a)。
12岁女孩刘思影在事件发生时被身为“法轮功”修炼者的母亲点燃身体,随后在积水潭医院接受治疗,又活了两个半月,直到2001年3月17日死亡。
我认为“法轮功”对自焚事件的解释不能令人信服。我发现王进东发布了一个声明。不论这份声明的作者是否是王进东本人,它都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观点:
难道说政府连12岁的学生都做了安排吗?她们两对母女是否也是被收买的?我要问那些传播谣言的人,如果收买你一家人自焚,给你1亿元钱,你干吗?
这里,王进东提出的总观点很明显:如果1.23自焚者不是“法轮功”信徒,那他们有什么动机这样做?不管一个人收了多少钱,会有母亲把汽油泼在女儿身上,然后把她点着吗?
A我再补充一点:当我见到陈果这个在那灾难性的一天与母亲一起自焚的年轻音乐系学生时,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王进东的话。陈果是个甜美的姑娘,但不幸的是,她的脸上是一块块“没有鼻子、没有耳朵的移植皮肤”(佩吉Page 2002)。 陈果之前是名才华横溢的音乐家。她虽然年轻,却已经因为其演奏琵琶这种传统的弦乐器的精湛技艺而赢得了国际赞誉。我被她的悲剧深深触动了。离开她的房间时,我想要与她握手,却突然想起她在自焚事件中失去了双手。她为什么要与功友做出自焚这样极端的牺牲呢?“我们想要护法”(同上)。这种奉献精神与“法轮功”最初新闻稿的基调形成鲜明对比。该新闻稿直言,没有任何一名“法轮功”成员参与自焚事件:
这些人觉得,通过把自焚者重新定义为非“法轮功”信徒似乎就能否认此次事件与“法轮功”的关系。然而,撇开能促使非”法轮功”信徒(如“法轮功”最初声称的)把自己和孩子点着的动机不谈,还有其他证据表明自焚者都是“法轮功”信徒。例如,据位于香港的人权与民主信息中心称,除了12岁的刘思颖之外,所有的自焚者都“曾在自焚前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抗议过政府打击“法轮功”的举措”(潘2001)。 (请注意,该信息中心并不受中国当局的控制。)
还应该指出,王进东等被“法轮功”组织抛弃并没有阻止其他修炼者追随天安门广场示威者的脚步。其他自杀事件令人信服地证明了(1)其他信徒把李洪志对采取行动的呼吁解释为对做出最终牺牲的呼吁;(2)尽管人们可以说中国当局策划了1.23事件,但当局几乎不可能在中国各地发起多起杀人事件。
[2001年2月16日]被禁的“法轮功”精神组织的另一名成员点火自焚,自杀身亡......国家电视台展示了警察用一张单子盖住自焚者的尸体的画面,并录下了一名目击者的话:“他把汽油倒在头上,点着后烧了起来。“新闻机构认定这名死者是位于中国中部的湖南省的一名叫做谭一辉的鞋匠。报道称,25岁的谭一辉在警方到达并扑灭火灾时已经身亡。......官员表示,他们在附近发现了一封六页的遗书,遗书证明他是“法轮功”成员,并这样写道:他希望“放下生死,获得圆满”。
7月1日,自焚事件继续进行。骆贵立在位于中国南部的南宁的一个城市广场自焚。年仅19岁的他在第二天死于严重烧伤和心肺衰竭。
也有很多修炼者通过跳楼自杀。在此,我要补充一点,2016年10月,我在南京与前“法轮功”骨干进行了一次对话。她告诉我,至少有11个之前和她一起修炼“法轮功”的人从屋顶跳下自杀。
就1.23事件而言,最可能的情况是:一群地方修炼者组织和实施了自焚事件——至少根据王进东和刘云芳的说法以及对其他幸存者的采访来看,情况正是如此。路透社曾就此做出报道:
受害者表示,他们虽然没有收到要他们自焚的特别指示,但也受到了“法轮功”领导人李洪志的启示。李洪志流亡在美国,主要通过互联网发布教义。......“我们决定,自焚是最好的方式,” 失去了双手的陈果说。“我们自焚完全是源自自己的意志,没有被任何人强迫”。
幸存者对中国记者,例如来自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中方消息来源的记者也说过类似的话:
她脸上留下了大量的皮肤移植物,还失去了双手。陈果回忆起一年多以前致使她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的事件。
“我记得李洪志……发表了一篇题为“忍无可忍”的经文。读完后,我决定不再等了,”陈果说。 “我们觉得必须以特殊的方式加强“法轮功”的力量,当时我们想到了自焚。”
[王进东补充说]“2001年1月23日我们去了天安门广场,我是主要的组织者之一,第一个点燃了自己。”
他说:“我们去那里只是想实现李洪志所说的‘全面实现'”(人民日报2002)。
为了了解这些抗议者的动机,我们应该明白
李洪志对“法轮功”网站上的信徒发出越来越强烈的告诫。他严厉批评了那些不能为保护“大法”忍受折磨甚至死亡的人,认为“法轮功”正在与邪恶作斗争,这事关宇宙的救赎或毁灭。“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并且]任何一个怕心本身就是你不能圆满的关( 史密斯Smith 2001)。
李洪志的经文很可能通过暗中承诺殉教会得到救赎来促使信徒自焚。
陈果提到的李洪志的文章有时被翻译为《忍无可忍》。这篇文章生动地描绘了当前可能超越人性的恶,指示信徒们不应该继续简单地被动忍耐邪恶生物(特别是迫害“法轮功”的人)前进:
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来顺受。……[此外,] 忍绝不是无限度的纵容、使那些已经完全没有了人性、没有了正念的邪恶生命无度的行恶。……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但是从目前邪恶的表现来看,它们已经人性全无、正念无存,就不能再容忍其邪恶对法的迫害。(李洪志 2001)。
这当然是在公然号召信徒采取行动。但是,正如我已经指出的那样,他没有明确教导信徒应该如何响应这一号召。但为什么抗议者们——无论是天安门广场的修炼者还是其他后来的修炼者——都选择了用殉教来回应对“法轮功”的打击?事实证明,李洪志赞扬并鼓励殉教。不特别熟悉“法轮功”自杀的读者应该仔细注意,“法轮功”倡导者和支持者们忽视或淡化了李洪志的教义中关于杀戮和放弃人对于生活的执着等许多有问题的方面。例如,最初在2000年8月12日发表的一篇题为 “去掉最后的执着”的文章中,李洪志说,信徒应该愿意放弃自己的肉体:
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大法弟子们是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从而达到更高层生命境界(李洪志,2004 [2000])。
还应该注意,李洪志本人从未谴责以“法轮功”的名义自杀的信徒。尽管在1.23事件发生后的几年内,修炼者的自杀率有所下降,但信徒们仍在继续自杀。
李洪志的文章和声明显然直接刺激了1.23悲剧的发生。结合李洪志的启示性观点和他对采取行动急迫但并不具体的呼吁,不难看出这些修炼者是如何得出这样的结论的:他们应该继续前进,最终牺牲自己,来“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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